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确认管辖法院
首先,确认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通常民事案件按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但也有例外情况,如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专属管辖的案件应去法律规定的法院立案。
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纠纷发生的事实等。
身份证明:起诉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企业或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相关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最好有原件或法定认证的复印件。证据应当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并注明页码。如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以便法院在需要时进行核实。
证据清单: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及证明目的、来源、与案件的关联性等。
立案
线下或线上将材料提交至立案法院的立案窗口。
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决定立案,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可以根据法院的反馈补充材料或提出上诉。
缴纳诉讼费
法院决定立案后,原告需按规定标准缴纳诉讼费。费用标准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争议标的计算。
法院审理
起诉状副本送达:法院在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确保被告知晓诉讼事宜。
被告答辩: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开庭审理:法院在决定开庭审理后,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开庭时间、地点。庭审前可以进行调解,调解无果的,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宣告: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
建议原告在提起诉讼前,仔细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