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程序通常称为 人民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调解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接受调解:
调解需要当事人双方都接受,一方明确拒绝的,无法调解。
调解过程: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调解协议: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并由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
履行协议:
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建议您在需要调解时,先了解当地的调解程序和规定,以便更有效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