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质量的主要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质量检验能力提升培训
组织质量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能力提升培训”,内容包括质量检验的过程方法、质量检验流程、不合格品控制等程序,以及标准化作业等。
质量检验流程
新产品自检:由专职质检员及班组长采用专用检测工具进行自检,并由质量检查员核定质量等级,评定合格后履行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验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由施工员组织,专职质检员及班组长参加,采用专用检测工具自检,质量检查员核定质量等级。
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由项目工程师组织自检合格基础上,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同意,再由总工程师、总工办、施工技术部、公司技术负责人等组成人员共同检验评定,并由总经理签署质量评定意见。
其他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参加的质量评定小组评定,质检员签署评定意见后报集团公司分管工程质量监督员核定质量等级。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
工程竣工内验前,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资料员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报公司施工技术部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复查,复查合格后由项目工程师报甲方和工程监理确认并签字。
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程序
法定检验机构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计划持委托函或介绍信实施抽样,并详细填写抽样单。
法定检验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对样品实施检验,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检验报告。
企业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由受理复检的部门安排复检并作出结论。
质量鉴定程序
了解质量鉴定的目的和意义,选择权威的质量鉴定机构,提交质量鉴定申请,接受质量鉴定过程,处理质量鉴定结果。
生产过程质量检验
包括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最终检验控制、品质异常的反馈及处理、质量记录等。
优化质检流程
针对取样工作的时效性和误差问题,实施改进措施,提升原材料质检部的工作效率与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与组织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检查评定,并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并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最终由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内部质检制,实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各工班长及现场技术人员向内部质检报送工序检查单,由内部质检员检查验收并签字负责。
自建房质量检查流程
包括施工前期检查(土地与规划审批、设计图纸审核)、基础施工检查(地基处理检查、基础钢筋检查、基础模板检查、基础混凝土检查)、主体结构施工检查(砌体结构检查、混凝土结构检查)等步骤。
这些程序涵盖了从质量检验、评定、核查到质量鉴定等各个环节,旨在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提升质量检验效率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