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的具体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评标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中,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则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若采用综合评价法,则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推荐中标人。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的标准包括: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以及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法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履约保证金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这是采用法律形式促使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项特定的经济措施,也是保护招标人利益的一种保证措施。
履行合同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不得再次分包,分包项目由中标人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
中标的程序包括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及履行合同等步骤。整个流程旨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同时保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