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是 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它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特点包括起诉方式、受理案件的程序、传唤方式简便,以及审理实行独任制,程序简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此外,简易程序不仅适用于民事诉讼,还适用于行政处罚和刑事诉讼。在行政处罚中,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行政处罚的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
总结来说,简易程序是一种简化的诉讼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旨在提高办案效率,及时惩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