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 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或抗诉,对一审人民法院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这一程序的主要特点如下:
上诉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是由上诉人提起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启动的,针对的是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
审理对象:
审理的对象包括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即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的裁判不满,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审理程序:
在二审程序中,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延长审限,需要由本院院长批准。
法律目的:
二审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对一审判决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特定争议最终予以解决。二审法院有权改变或者确认现有的判决结果,但不得增添新的证据。
法律效力:
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作出的判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再行上诉。因此,第二审程序又被称为终审程序。
综上所述,法院第二审程序是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通过上诉或抗诉对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