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要求:
招标前期准备
项目立项:需提交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人需办理登记报建手续。
建设单位招标资格:需具备相应的专业力量和资金,若无力自行组织招标,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办理交易证: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等。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通过指定渠道发布招标信息,通知潜在投标人。
资格预审
审查潜在投标人的资格,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投标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等。
开标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公开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标,通常包括商务、技术等方面的评审。
评标过程应保密,确保公平、公正。
定标与中标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向其发送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其他相关程序
投标商考察现场、招标答疑、编制标书等。
招标人或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备案。
投标人有权撤回、补充或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整个招投标过程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透明、公平、公正,以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