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申报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
申请人需向有许可权的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河道采砂许可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砂船舶和机具登记证书等。
受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需要补正材料的,发出补正通知。
审核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可能包括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听证等。根据实际需要,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或先期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的具体程序决定。
许可决定
根据审查结果,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许可批文;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发证
申请人到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取许可决定和《河道采砂许可证》,或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批件和《河道采砂许可证》寄往申请人。
办结
许可决定作出后,整个申报程序即告完成。
建议申请人在进行河道采砂申报前,仔细阅读相关法规,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真实、合法,以提高申报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