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协议程序是指 采用自愿和协商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程序。该程序具有灵活、快速和低成本等优点,是司法机关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民事调解协议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受理纠纷
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应及时调解。
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并及时调解。
调查分析
受理纠纷后,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并进行研究分析。
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法院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
调解结果
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员签字,经调解委员会主任审核后,盖该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由调解员出具“调解意见书”。
调解协议的效力
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可以作为执行依据。
通过以上步骤,民事调解协议程序旨在帮助当事人以较为简便的方式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同时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