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法律程序要迁户口

时间:1970-01-01 08:00:00 手机游戏

结婚迁户口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离婚迁户口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收养迁户口

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持收养证到户口登记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迁移手续。

认领迁户口

认领关系确立后,被认领人应持相关证明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或登记。

分户迁户口

公民因分户、并户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失踪、寻回迁户口

公民因失踪、寻回等原因需要恢复户口的,应由本人或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事由迁户口

因工作变动、购房迁居等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公民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法律程序均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口登记机关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