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姓名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申请书。
户口本。
身份证。
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申请人是14周岁以上)。
如果申请人是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需要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一份准予变更的证明。
离婚证明手续(如果父母离异并希望变更16岁以下孩子的姓氏)。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并确保申请书加盖派出所的公章。
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科进行登记。
审核与备案
公安机关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并在7~14个工作日后正式受理改名申请。
姓名更改涉及个人身份识别,因此必须得到公安局的核准与备案。
更新户口簿与身份证
如果户口簿上有“曾用名”一栏,在取得公安局许可后,按照要求将原姓名填入此栏,然后再进行现用名的更改。
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并申请新的身份证。
领取新证件
一般申请通过后,派出所会发给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然后等待正式身份证下发。
建议
提前准备:改名涉及到个人身份识别,因此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免耽误时间。
咨询当地派出所: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注意法律限制: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你顺利完成姓名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