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的居家隔离程序如下:
登记造册
街道(镇)、社区(村)工作人员需及时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取得联系,掌握其信息,并告知居家隔离相关要求。
按照“一户一档”或“一人一档”要求,登记造册,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
对孕产妇、透析病人、孤寡老人等特殊人员建立台账,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
监测信息收集
通过建立微信群、小程序等方式,每日早晚两次定期询问和收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体温、症状等信息。
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由专人联系120负压急救车就近原则送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核酸检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核酸检测由社区组织采样人员上门采集,并及时推送核酸检测结果。
对入境人员的措施
入境人员在口岸集中隔离14天期满后,“点对点”接回,继续集中隔离7天(在2、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再居家隔离7天(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来商返商人员的措施
“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落实14天集中隔离,在1、4、7、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对其他省份来商返商人员的措施
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实行定向分流,由所到单位、社区(村组)、宾馆酒店落实14天健康监测,并在其抵商后第一时间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省内其他地区来商返商人员的措施
有疫情但没有划定中高风险区域的县(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镇办)来商返商人员,到达后落实居家隔离14天措施,第1、4、7、14天各检测一次。
对省外低风险地区的措施
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方可入商。
对中高风险区域的措施
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方可解除。
对入境集中隔离期满返商人员的措施
返商后应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方可解除,居家期间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
建议出行前先拨打当地电话咨询最新的隔离政策和要求,以确保顺利执行居家隔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