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具体流程如下:
协议离婚
申请
双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如反悔,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将再次审核双方的真实意愿、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
登记发证
经审核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向双方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
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而言,案件由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起诉时,需提交诉状和副本,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调解
法院会先联系双方调解。调解可能的结果包括和解、调解离婚或调解失败。
审理
若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法院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并依法作出最终判决。
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流程相对简便,但需要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流程较为复杂,可能需要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法律事务。
根据以上信息,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