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河计划人才引进落户条件主要包括:
学历型人才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博士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资格型人才
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
技能型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创业型人才
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急需型人才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
其他条件
必须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对于投靠类迁户,适用于与天津常住居民有亲缘关系的外省居民。
材料要求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历需提供);
在津有工作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对于创业型人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一年的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