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商君列传》是《史记》中记述商鞅生平事迹的篇章。下面是对该篇章的部分翻译:
商君,是卫国公室的庶出公子,名鞅,姓公孙,他的祖先原本姓姬。商鞅年少时喜好刑名之学,在魏国相国公叔座家中任中庶子。公叔座知道他有才干,尚未向魏王推荐。公叔座病重时,魏惠王亲自探望,公叔座表示如果自己不幸去世,希望魏王能将国政交给公孙鞅。魏王答应后离去,公叔座又告诉公孙鞅,如果魏王不任用他,就必须杀掉他,不要让他离开国境。
后来,商鞅听说秦孝公在国中下令寻求贤才,准备重建秦缪公的霸业,于是西行进入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求见孝公。孝公与他交谈后,虽有所触动但未能完全采纳其建议。商鞅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和法令的威严,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能将木头搬到北门的人,并承诺给予重赏。当有人将木头搬走后,他果然按照承诺赏赐了此人。
新法颁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秦国社会出现了显著的变化:路上无人拾遗,山林无盗贼,家家富裕,百姓愿意为国家作战而不敢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很好的治理。
然而,新法也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和反对。太子触犯了新法,商鞅依照新法处罚了太子的师傅,以示惩戒。这导致一些人开始重新评价新法,但商鞅认为这些反对者是乱法的刁民,并继续推行自己的改革。
最终,商鞅因谋反的罪名被秦惠王处以五马分尸的极刑,并诛灭了他的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