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市容市貌
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应美观实用,与环境协调。
街道干净卫生,无乱贴乱画现象。
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应保持宁静。
市民道德素质
公共场所避免不文明行为,如乱扔垃圾、吐痰、争吵等。
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完全禁烟,有明显禁烟标志。
剧院、图书馆等文化场所应安静文明,无嘈杂声。
交通意识
车辆和行人应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闯红灯。
维持交通畅通,避免人为活动造成的交通堵塞。
禁止酒后驾车。
市民满意度
市民对党政机关的行政效率、反腐败工作、法制宣传教育、政府诚信和义务教育满意度高。
城市文明程度
强调城市在经济发展同时注重社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
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营造和谐宜居的社会环境。
具体行动
场所秩序:排队礼让,注意文明用语。
绿色出行:鼓励骑车或步行代替短途驾车。
爱护环境:垃圾分类投放,保持公共场所清洁。
邻里互助:关心邻居,主动帮助有需要的人。
文明用餐:注意卫生习惯,尊重服务员。
网络文明:言之有物,避免散布谣言和恶意评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其他
强调市民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通过实际行动表达文明行为。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通过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改善城市环境和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宜居、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