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是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用来通知当事人出庭应诉的正式文件。以下是法院传票的基本样本格式:
```
案号:(法院案号)
案由:(案件的具体事由)
当事人姓名:(被传唤人的姓名)
工作单位或住所:(被传唤人的工作单位或住址)
传唤事由:(传唤到庭的具体事由,如开庭审理)
应到时间:(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
应到处所:(法院指定的开庭地点)
注意事项:
1. 被传唤人应准时到达应到处所。
2. 本票由被传唤人携带来院报到。
3. 被传唤人收到传票后,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
4. 被传唤人应自行通知诉讼代理人到庭(如有)。
5. 被传唤人到庭时,应携带身份证。
6. 被传唤人到庭时,应携带证据材料原件(如有)。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长或审判员的姓名)
书记员:(书记员的姓名)
签发人:(签发传票的审判人员姓名)
签发日期:(签发传票的日期)
(院印)
送达日期:(传票送达的日期)
(院印)
```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为样本格式,具体案件信息需要根据实际案件填写。法院传票的具体格式可能因地区和法院而异,请以当地法院提供的正式传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