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为:减免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 - 其他政策减免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 ÷ 总的应纳税所得额)× 50%。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该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增值税优惠
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15万元,即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其他税收优惠
残疾人员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过批准之后可以免税。
残疾人员、孤老人员及烈属本人从事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经过税务局批准,可以减征50%到90%的税。
个体户因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失的经营所得,经过税务局批准,可以在一年到三年内适当减征。
以上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具体情况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税务局或查阅最新的官方公告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