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是指 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的劳动资料,它们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这些物品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但在使用过程中也需要维修,报废时可能有残值。由于它们价值低,使用期限短,通常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低值易耗品的主要特点包括:
价值低:
单价通常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
使用期限短:
一般在使用一个会计年度以内。
多次使用:
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
维修和报废:
使用过程中需要维修,报废时可能有残值。
简便核算:
由于其价值低和使用期限短,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低值易耗品的分类包括:
经营用具:
如清洁器械、消防器械、绿化器械等。
管理用具:
如保险柜、沙发、椅子、桌子、自行车等。
包装容器:
如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的周转箱、包装袋等。
其他用具:
不属于以上分类的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处理一般视同材料进行核算,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