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将于2025年2月8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是新版标准的主要内容:
新增营养强化剂
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新增了营养强化剂内容。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和相关规定。
不再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
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被删除,不得在各类食品中使用。
调整了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产品
罐头产品中不得再使用防腐剂,如ε-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等。
食醋中不得使用冰乙酸;果蔬汁(浆)中不得使用纳他霉素;蒸馏酒中不得使用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
防腐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被严格限制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黄油、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肉罐头、果蔬汁(浆)等食品中均不得使用。
腌渍蔬菜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由1.0g/kg变为0.3g/kg(以脱氢乙酸计)。
甜味剂共同使用时的总量控制要求
对甜味剂的共同使用提出了总量控制要求。
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应对消费者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在技术上确有必要性,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应在标准规定范围内以达到工艺的需求为限。
食品中本底情况的考虑
食品中天然存在的物质(本底),虽然名称与食品添加剂名称相同,但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范畴,不适用于GB 2760标准。
在利用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含量检测结果进行判定时,应综合考虑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食品中的本底水平等情况。
这些变化旨在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确保食品安全,并满足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需求。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应严格遵守新标准,确保产品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