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如下:
一级至四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其他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至六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其他
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
医疗费用
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
其他费用
包括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具体赔偿金额可能会根据四川省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