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户口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向目标迁入地的公安派出所提交入户申请,并填写相应的入户申请表。
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证明、单位证明、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的证明等。
派出所会对这些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入户审批表,上报给县、市公安局进行审批。
进行审批流程
户口迁移的审批过程是分级的。
市、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审批从农村迁入城镇,以及从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户口迁移。
市区的公安分局则主要负责审批从集镇的非农业人口迁入城市和县城的户口迁移。
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经过审批同意入户的,迁入地的公安机关会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持有这个证明或无需此证明的申请人,需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并获得迁移证。
完成落户手续
居民应在迁移证规定的有效期内,前往迁入地的户口登记部门办理迁入手续。
除了迁移证外,根据不同的迁移原因,可能还需要提供准迁证、招工招生、毕业派遣、工作调动等相应的证件。
具体流程细节: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当事人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同意迁入
迁入地派出所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如果同意迁入,会出具同意迁入的证明。
提出迁出申请
当事人需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办理相关的迁出手续。
开户籍证明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会开具户籍证明,作为迁出手续的一部分。
签发《准迁证》
当事人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会签发《准迁证》。
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当事人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
入户
最后,当事人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完成整个转户口流程。
注意事项:
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审批结果。
迁移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多个部门,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并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
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工作调动、结婚等),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结婚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