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下岗职工关于社保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社保补缴政策
下岗职工如果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不能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只能通过逐年缴费的方式进行补缴。
对于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国家可提供不超过3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下岗职工如果还未达到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补缴一部分养老保险费用,之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15年即可享受退休金待遇。
社保补贴政策
国家为40、50岁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补贴一般涵盖单位应负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费用。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负担可享受50%-66%的补贴。
退休政策
下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特殊工种和因病不能劳动人员可以提前退休,其他人员通常需达到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才能退休。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待遇领取
如果下岗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他地方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可以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可以将其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拨打统一服务热线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