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职责

时间:2025-03-10 04:32:55 手机游戏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

2. 研究拟订国家防汛抗旱政策法规,组织制定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等。

3. 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监督落实重要工程和重点地区防汛抗旱责任人。

4. 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5. 调度运用影响重大的防洪抗旱工程设施。

6. 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7.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国防汛抗旱工作,包括台风、山洪等灾害防御和城市防洪工作。

8. 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9. 编制和组织实施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包括大江大河大湖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水量应急调度方案和重点干旱地区及重点缺水城市的抗旱预案。

10. 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

11. 掌握和发布全国汛情、旱情和灾情,指导、监督重点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

12. 负责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分析会商、研究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13. 管理中央防汛抗旱资金,指导全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与管理、防汛抗旱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与管理。

14. 组织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全国防汛抗旱工作评估。

15. 承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水利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国家水利安全和经济社会的稳定,通过高效的协调和及时的应对措施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