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属于 非流动负债科目。它是指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具有偿还期在1年以上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特点。专项应付款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例如技术改造专项经费、技术研究专项经费以及其他来源的经费。在会计科目分类中,它属于负债类科目,并且反映了企业应付的款项。
因此,专项应付款应当计入“非流动负债”科目,而不是流动负债或其他应付款科目。在会计处理过程中,专项应付款的账务处理包括实际收到专项拨款时的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专项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