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如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此外,还适用于其他行业,如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这些标准有助于企业明确自身规模,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建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这些标准进行划分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