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结算原则

时间:2025-03-09 08:05:06 手机游戏

总价合同结算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合同总价范围明确

结算时应明确合同约定的总价范围和涵盖的工作内容。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且无变更、索赔等情况,一般按照合同总价结算。

若发生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形,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调整方式进行结算。例如,合同可能约定在一定范围内的变更不调整价款,超出范围则予以调整。

风险分担

对于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等特殊情况,要看合同中有无风险分担的约定。若有,依约执行;若无,可能需要双方协商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习惯处理。

履行方式和期限

双方约定合同的履行方式为提供法律服务,并约定合同的起止日期及履行各自的义务。

甲方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并在没有违反合同条款的前提下保证其服务质量。

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在履行期限内,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的范围内延期履行相关义务。

费用结算方式和期限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费用结算清单。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没有另行约定,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费用,则按照甲方定价计算滞纳金,直至乙方支付全部费用为止。

固定总价合同的特殊结算规则

实际完工量达94%即视为完成100%结算,超出部分按合同价款加1%结算。施工量达106%按101%结算,94%则按99%结算。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合法性

合同签订需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原则,无违法违规条款则具约束力。

竣工结算文件的认可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

这些原则为总价合同的结算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公平合理的履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