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两种主要形式,它们在 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和风险分配上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
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
总价合同:根据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给付明确款额,即总价是固定的,不会因工程量的增减或环境的变化而调整。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变动总价合同如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或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其总价一般也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计算基础,但价格可以根据某些特定条件进行调整。
单价合同: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给付价款,合同价格以单价优先。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的价格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可调单价合同允许在合同期间根据某些条件调整单价,从而调整合同总价。
风险分配
总价合同:价格风险主要由业主承担,因为总价是固定的,如果实际工程量或成本发生变化,业主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
单价合同:价格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因为单价固定,而工程量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变化,这可能导致承包商的收益发生变化。然而,如果单价可以调整,那么调整的依据和方式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平衡双方的风险。
适用情况
总价合同:通常适用于工程量明确、能够精确计算总价的工程项目。这类合同有利于业主在项目初期进行预算和控制,但不利于应对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
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难以精确预测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工程项目。这类合同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量和单价,但可能导致合同总价的不确定性增加。
在选择合同类型时,发承包双方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