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纳税人的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在平时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税。
有专项附加扣除但未申报或未足额申报
纳税人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但在预缴税款时未全部扣除或没有申报扣除,可以在年度汇算时补充扣除并申请退税。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如果纳税人已预缴的税额大于其年度应纳税额,并且申请退税,则可以申请退税。应退或应补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退或应补税额 =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已预缴税额。
其他特定情况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
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人,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可以申请退税。
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的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或者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退税,则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以上条件均需参照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相关公告,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退税前,仔细阅读相关税法规定,确保符合所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