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计提比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具体如下:
基本计提比例 :企业应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经费。会费:
工会会员每月缴纳的会费标准为会员月基本工资的5‰。
上缴比例
成立工会组织的,按工会经费的40%上缴上级工会组织,60%由本级工会组织使用。
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派员帮助和指导筹建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工会组织成立后,上级工会按60%的留成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组织使用。
税前扣除: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建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合理计提工会经费,并确保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