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有借必有贷:
每笔经济业务必须同时在至少两个账户中进行记录,一个账户记作借方,另一个账户记作贷方。
借贷必相等:
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与记入贷方的金额相等。
账户对应关系:
借方和贷方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保持借贷方向相反。
会计等式:
借贷记账法基于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记账。
期末余额:
资产类账户的期末余额通常在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期末余额通常在贷方。
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是记录每项经济业务应记入账户的名称、借贷方向和金额。
复式记账:
借贷记账法是一种复式记账法,可以全面、相互联系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全貌。
这些规则确保了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允许通过试算平衡来检验账户记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