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 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普遍联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这种联系是客观的、稳定的、可重复的和普遍的。
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指出,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这种发展是螺旋式上升的过程,通过量变和质变不断向前推进。
三大规律:
唯物辩证法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三个基本规律。这些规律从不同侧面揭示和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变化。
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还包括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内容与形式、偶然性与必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五个基本范畴,这些范畴进一步阐释了事物的联系和发展。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这一特征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所有基本规律和范畴之中,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