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易地建设费,也称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一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用于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费。具体来说,这项费用是由建设单位在新建、扩建或改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达到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时,因无法按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而向政府缴纳的费用。政府将使用这笔费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以确保城市的人防安全。
收费范围:
通常包括国家和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县城的新建民用建筑,如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
收费目的:
作为人防战备建设的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省、市级人防重点建设项目。
使用规定:
收取的费用应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缴纳标准:
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是根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的一定比例来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了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其中社会负担的部分包括人防易地建设费。
请注意,上述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细节以最新的官方文件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人防办公室或查阅最新的政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