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在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情况下,其销售分录处理如下:
确认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XX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月末结转销售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达到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将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税款减免
总结起来,小规模纳税人在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时的销售分录包括确认销售收入、结转销售收入和成本,以及在满足免征条件时将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这些分录确保了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并体现了税收优惠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