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果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由国务院设立,每四年评选一次,包括一等奖、二等奖和特等奖。
省级教学成果奖:
由省级教育部门设立,包括一等奖以上等次。
市级教学成果奖:
由市级教育部门设立,包括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区县级教学成果奖:
由区县级教育部门设立。
教育教学相关竞赛奖:
如优秀教师奖、优秀班主任奖、教学竞赛奖、优秀指导奖、学科成绩前三名奖等。
其他奖项:
包括优秀教案设计奖、全面教学质量奖、优质课奖、优秀论文奖、学科竞赛奖、中高招优秀学科奖、初高中优秀生培养奖、办学特色奖、教师基本功大赛奖、师生演讲比赛奖、师生书法大赛奖、师生美术作品奖、师生征文比赛奖、学生手工制作奖、学生实验技能奖、学生知识竞赛奖、体育运动会各项奖等。
这些奖项旨在奖励在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教育工作者,鼓励教育工作者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