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
补贴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如河南省为每月150元。
残疾人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持证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和残疾人个体工商户。
补贴标准:根据残疾人的就业形式和比例给予相应的补贴,如企业雇佣残疾人的岗位补贴、吸纳残疾人的福利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
残疾人教育补贴
补贴对象:残疾儿童、残疾学生。
补贴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如广州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期间每人每学年1300元,普通残疾学生义务教育学校期间每人每学年1250元,高等教育学校期间每人每学年3300元。
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处于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的标准补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接受各种形式的托养服务。
残疾人交通补贴
补贴对象:全国部分省市的残疾人士。
补贴内容:部分省市为残疾人士提供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的优惠,以及优先购票等优惠。
残疾人医疗、康复补贴
补贴对象:残疾人。
补贴内容:包括免费或优惠的挂号费、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等。
残疾人其他优惠政策
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有线电视专用线、水表、煤气等:安装单位凭其残疾证件减免30%的初装费、安装费、煤气管网建设集资费。
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独立从事生产、商业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月销售额达不到2000元的,凭残疾证件和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经国税部门核准后,免征增值税。
残疾人凭残疾证件就医:乡(镇)卫生院免收挂号费;持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的贫困、特困残疾人就医,县级以上医院减免10%的床位费、护理费和20%手术费,并实行挂号、交费、化验、取药四优先。
残疾人凭残疾证件可免费进入博物馆、文化馆、公园等场所(上述场所举办大型商业性文体活动时除外)。
学校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和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免收学费和杂费;普通高级中学学校、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机构要按照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规定,招收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
建议:
残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当地民政、残联等部门咨询具体的补贴政策和申请程序。
不同地区的补贴标准和政策有所差异,具体补贴金额和条件需参照当地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