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医保补贴的申请程序如下:
明确自身是否符合条件
通常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符合相应条件者可申请。例如,柳林县规定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生活困难的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按个人实际缴费的40%进行补助。
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初步审核:服务站工作人员会对资料和人员类别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并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资料并做好政策解释。
审核与审批
填写审批表:公示完成后,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填写相关的医疗补助审批表,如《沿滩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审批表》,经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复核与审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经办人员对乡镇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报经局领导审批。
补助发放
审批通过后,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室通过一卡通等方式打卡发放医疗补助资金。
需要准备的资料
村(居)委开具的生活困难证明等。
若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还需提供缴费税票等。
特别注意
门诊医疗补助仅适用于1-6级残疾军人,且需提供门诊发票、门诊处方签原件等资料。
建议:
在申请前,建议详细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和所需资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