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谈判的程序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程序合法性
严格的谈判程序:包括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等环节,确保谈判的公平、公正、公开。
信息公开与透明度:国家医保局会公布谈判药品的名单、谈判的进展情况以及最终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合同法律关系的形成
谈判结果的合同效力:医保部门与药企达成一致后,会签订相关协议,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双方需按协议履行义务。
协商谈判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双方应遵循这些原则进行协商谈判,充分沟通,尊重对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协商谈判流程
提出协商谈判请求:一方认为需要修改或终止医保协议时,应向对方提出书面请求,说明原因和依据。
确定协商谈判时间和地点:收到请求的一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确定时间和地点。
参与协商谈判的人员:双方应各自指定代表,代表应具备授权和专业知识。
协商谈判内容:包括医疗保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医疗服务的范围和质量、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的修改、终止和续签等。
协商谈判结果:结果应形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价格测算与评审
价格参考基础信息:确定价格的主要参考信息。
专业价格测算:包括药物经济学专家组和医保基金专家组的独立测算,形成三个价格(药经组两个价格、医保基金组一个价格)。
形式审查与专家评审:药品需经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确保药品符合纳入医保目录的条件。
谈判策略与技巧
信封价:医保专家在谈判现场拆封密封的信封,知晓当日谈判价格和医保底价,企业代表第一次报价不能高于“信封价”的115%才能入围。
市场换价格:医保药品谈判是市场换价格的博弈,成功取决于医保和企业双方底线的交集。
结果公示与监督
结果公示:谈判结束后,结果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后续执行与管理
协议履行: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包括药品供应和医保报销。
续约与调整:对于连续纳入目录超过一定年限的药品,支付标准可能会进行调整。
这些程序和方法旨在确保医保谈判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平衡患者、医保基金和医药企业的利益,推动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