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地区享有 五大优惠政策和 四大特权,具体如下:
五大优惠政策
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市场体系、土地管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经济区治理模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港口等资源整合力度。
重大项目布局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在有关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参与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整合力度。
保税物流体系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
金融改革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在北部湾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开放合作方面的政策支持:国家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挥开放合作示范作用,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加强交通运输、海洋产业、农林渔业、能源开发、跨国旅游、生态环保等核心合作领域规划编制,加快实施合作项目。
四大特权
外交权:南宁的一个市长可以和东盟国家元首谈判。
土地使用权:土地可以先使用后审批。
政策制定权:南宁可以制定本地政策,只要不和国家法律冲突,政策很优惠和宽松。
金融创新权:南宁是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创新的试点城市。
这些政策和特权旨在推动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发展,提升其在中国—东盟合作中的地位和竞争力。建议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优势,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吸引更多的投资,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