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针对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增值税优惠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对于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小微企业,在2021年底前,同样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附加税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也有相应的减免政策。
所得税优惠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以上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细则以正式文件为准。这些措施旨在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支持企业的发展和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