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人交通安全常识
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右边行走,不和机动车抢道。
过马路时,严格按信号灯指示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或从相对安全的过街设施(如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通过。
行走时集中注意力,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或追车、扒车,远离“鬼探头”伤害。
不翻越、不倚靠护栏或隔离墩;不随意进入高速路、高架道路或行车隧道。
不在车前跑,不在车旁逗留,不在车边站,远离汽车盲区的致命伤害。
非机动车交通安全常识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边骑车边嬉戏打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骑行戴头盔。
骑行时不得载人,不得突然猛拐、攀附车辆、双手离把。
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
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机动车交通安全常识
驾驶车辆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且随身携带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货运车辆不超载,避免因负荷过重导致轮胎变形、爆裂,影响车辆转向和刹车。
面包车不超员载人,避免因车身结构强度不足导致侧翻、刹车失灵等严重事故。
乘车交通安全常识
乘车时尽量关好车辆窗户,无论是在行车过程中还是停车时都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上下车时需要留心车辆周围情况,注意轻开车门从右侧上下车。
不乘坐超员车、黑校车,因为超员车会增加危险情况下逃生难度,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必须佩戴合格头盔并正确佩戴。
驾驶货车时,注意货车的盲区,避免与正在转弯的大型车保持安全距离。
其他交通安全提示
不闯红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
不骑车带人,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不追车、抛物击车,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不跨越、骑坐隔离设施。
未戴头盔不坐摩托车。
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转。
车闸不灵时不准上路行驶。
不准撑伞骑自行车、三轮车等。
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交谈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不乘坐农用车,不乘坐超员车。
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这些交通安全教育内容旨在增强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