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机构通常由以下部门和人员构成:
项目经理
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实施、监督控制和评估总结。
需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如建造师证等。
项目副经理
向项目经理负责,分管财务物资部和综合办公室。
指挥日常施工生产。
技术负责人
负责本工程施工技术,检查指导施工技术和质量安全管理。
解决重大技术难题,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技术方案。
工程技术科
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生产调度、计划统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技术管理及测量等工作。
质检部
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质量,下设中心试验室,负责工程质量的自检工作,并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计划合同部
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
财务物资部
负责项目料物供应、财务管理、资金分配计划、对外结算等。
综合办公室
负责员工的管理教育、对外接待、日常办公事务的处理。
安全保卫部
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
各施工队
承担具体项目的施工任务。
其他专业人员
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工程师等,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工作。
利益相关方
包括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与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和协作,确保项目在时间、质量、成本、风险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
建议根据具体项目的规模、复杂性和需求,对上述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和优化,以确保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