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动议
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动议分析,提出初步建议。
民主推荐
召开推荐会议,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会议无记名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组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推荐情况及职位要求集体票决确定考察对象。
制定考察方案
制定详细的考察方案,包括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时间、民主推荐方式、考察方式等。
考察
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通过谈话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学习、工作、生活、纪律及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
开展跑官要官、卖官买官问卷调查。
考察组形成考察意见。
讨论决定
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根据考察情况和民主推荐结果,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属上级党委管理的,本级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公示
将确定的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张榜公示。
公示期内,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试用任职
对确定的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正式任命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印发任免文件,宣布任职。
需要转接工作关系的,及时办理工作关系的转接。
履行法律程序
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确保任免过程的合法合规。
以上流程严格遵循原则,确保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基本框架和主要步骤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