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当前时间2025年1月19日,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内容:
纳税人和申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
纳税人应当在每个纳税年度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申报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支出,如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税率和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对设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
税务检查和核定
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和核定。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对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和处理。
跨境支付
对于企业所得税的跨境支付,应当依照相关的税法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企业所得税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其他规定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些细则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依据。建议企业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更新和变化,确保合规经营和税务申报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