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转正定级的规定如下:
管理岗位
中专生定管理十级(10级职员)。
大专生定管理十级(10级职员)。
本科生定管理九级(9级职员)。
硕士研究生定管理九级(9级职员)。
博士研究生定管理八级(8级职员)。
专业技术岗位
中专生定专业技术十三级(员级)。
大专生定专业技术十三级(员级)。
本科生定专业技术十二级(初级)。
硕士研究生定专业技术十二级(初级)。
博士研究生定专业技术十级(中级)。
工勤岗位
目前全国大部分事业单位不再招聘工勤岗人员,故工勤岗定级规定不再发出。
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员级”。
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
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助理”级。
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认定“助理”级。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认定“中级”。
博士学位获得者,认定“中级”。
初次就业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具有大专学历的,试用期满可聘用到十级管理岗位。
具有本科学历的,试用期满可聘用到九级管理岗位。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试用期满可聘用到八级普通管理岗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试用期满可聘用到七级普通管理岗位。
转正定级程序
试用期满后,向所在单位提出转正申请,包括工作表现、学历、工作能力等方面。
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单位负责人审批转正事宜。
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等。
在次年进行定级,包括工作表现、学历等因素综合评定。
这些规定确保了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在试用期满后能够按照其学历和岗位需求被合理定级,从而保障其职业发展和待遇。建议各事业单位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确保转正定级过程的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