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基本职责是 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围绕这一核心职责开展一系列工作。以下是工会的详细职责:
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与公司管理。
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保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不受侵害。
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负责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双代会”),并确保民主渠道畅通。
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
工会协同公司开展员工思想政治教育、法治道德建设、专业技术培训等活动,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升公司形象。
工会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教职工活动阵地建设,组建各种业余活动团体,办好“教工之家”。
维护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
工会参与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会议,提出工会的正确主张和建议。
服务职工群众
工会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工会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教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建立特困教职工档案管理,搞好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管理
工会加强和管理二级分工会组织建设,开展分工会“建家”活动,指导各工会分会开展工作。
工会负责制定工会学期(年)工作计划,领导工会委员开展工作,并检查其工作执行情况。
参与学校或企业决策和政策制定
工会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政策、措施制定,并监督执行情况,反映广大职工意愿和要求。
工会参与制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各类条例草案,参与对全体教职工的评比考核工作。
综上所述,工会的职责涵盖了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管理以及参与学校或企业决策和政策制定等多个方面。这些职责共同构成了工会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