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也称为标准汉语, 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它是中国国家通用语言,用于全国统一语言教育,目的是方便交流,统一国家语言标准,提高国民素质。
普通话的定义从语音、词汇和语法三个方面进行了限定和规范。具体来说:
语音: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而不是将北京话的所有读法全部照搬,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
词汇:
基于北方话,作为基础方言。
语法:
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这个定义是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的,并且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推广。普通话不仅在中国大陆作为官方语言和进行全国统一语言教育所必需的工具,而且在国际事务中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性语言。
此外,普通话在新加坡等国为官方语言之一,也是东南亚及其他海外华人群体广泛采用的共通口语或书面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