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包含以下内容:
大气污染物
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
水污染物
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
固体废物
煤矸石每吨5元。
尾矿每吨15元。
固危险废物每吨1000元。
固体废物冶炼渣、粉煤灰、炉渣及其他固体废物每吨25元。
噪声
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1~3分,每月350元。
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4~6分,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每月700元。
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超标7~9分,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每月1400元合并计征。
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工业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累计计征,每月2800元。
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减半计算应纳税额;超标13~15天,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每月5600元。
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每月11200元。
这些税额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