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是指 用人单位根据参保职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向税务部门申报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用人单位需要在规定的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内完成申报,且在申报期内已申报的年度缴费工资可以进行修改。若用人单位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结束后新增员工,也需在税务部门接收人社、医保部门传递的相关信息后,向税务部门申报新增人员的年度缴费工资。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申报渠道:
可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申报,具体路径为“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申报内容:
包括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用于确定职工及单位在新的社保年度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缴费基数:
若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保部门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将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进行缴费;若高于300%,则以上限为准缴费。
建议用人单位在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无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以避免因申报延迟或错误而影响职工的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