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上海:
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420元,为全国最高。
北京:
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
天津:
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950元调整为2050元。
江苏:
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浙江:
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广东:
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西藏:
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00元调整为1650元。
广西:
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最高1680元/月。
江西:
一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680元/月。
安徽:
最低月工资标准分为152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4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6元、14元、13元、12元4档。
辽宁:
最低工资标准调至最高1620元/月。
重庆:
第一档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调整为1500元。
河北:
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分别为1650元、1590元、1480元、13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7元、16元、15元、14元。
河南:
郑州市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
山东:
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910元、1730元、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1元、17.3元、15.5元。
建议:
各地区在制定或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等因素,以确保最低工资能够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确保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